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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山西商品房交易手续费非住宅类每平米涨了2元

发表于2014-06-14

6月12日,山西省物价局发布《关于规范房屋交易手续费及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本月起我省房屋交易手续费执行该标准,期限为二年。非住宅类新建商品房手续费由原来的4元/m2调整为6元/m2。另外,存量房转让手续费标准也作了一定的调整。

据了解,房地产转让按建筑面积收取手续费,标准为新建商品住房3元/m2,非住宅类新建商品房6元/m2,住宅类存量住房6元/m2,非住宅类存量住房12元/m2。新建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方承担,存量住房由买卖双方各承担50%。新建经济适用住房、限价商品住房、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按规定标准减半收取;因继承、遗赠、婚姻关系共有发生的住房转让免收转让手续费;依法进行的廉租住房、公有住房、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租赁行为免收租赁手续费。

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房地产交易中心(市场)应当按规定提供交易场所、市场信息、核实产权、产权过户、租赁合同备案以及其他与房屋交易有关的服务,在办理房屋交易手续过程中,除房屋转让手续费和房屋租赁手续费外,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其他费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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