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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十年房地产调控:无人喝彩的尴尬

发表于2013-03-15

  房地产市场调控始于2003年8月12日,以国务院颁布的《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》文件为标志。截至2013年,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共计出台70余项重要的宏观调控政策,主要集中在金融、财税、土地、行政四个方面。


  十年来,政府在房地产房地产调控的目标主要包括两个方面:1、实现居者有其屋;2、保证房地产产业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。围绕这两个目标,政府煞费苦心,不遗余力地追求三个方面:一、多管齐下,稳定房价,抑制房价过快增长;二、抑制房地产投资性需求,防止房地产产业出现泡沫;三、调整住房供应结构,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。


  政府调控的目标很清晰,手段和措施很及时,执行的力度很大。但十年调控下来,房地产市场的现状却令人尴尬:中央难以满意,地方政府难以满意,开发商难以满意,购房者难以满意。


  十年调控,房价始终没有“回归到合理水平”,城市普通居民购房难问题没有大的改善,房地产发展成为社会问题。北上广等一线城市的普通工薪阶层,已经难以通过商品房市场获得自有物业。政府被迫大规模启动保障房的建设。住房建设重回双轨制,政府的住房政策在市场和计划之间摇摆。


  十年调控,地方财政收入越来越被房地产“绑架”。城市政府陷入两难:难以通过扩大土地供应,从而影响市场供求关系预期来平抑房价;难以通过干预市场供应结构来扩大刚性购房需求。


  十年调控,每一轮调控刚出来,效果都非常显著。但“有效期”往往难以超过两年。楼市调控短期行为特征明显,当然难以长期发生作用。因为影响楼价的基础因素,都没有发生大的改变。楼市繁荣“游戏规则”,更是多年依旧。


  有人认为,政府对楼价快速上涨已经“无计可施”。事实上,政府想要实现控制房价的单一目标,一点都不困难。困难在于:既要稳房价,又要保增长。这才是新一届政府最需要动脑筋的事情。要想调房价,必须调结构,要想调结构,必须改变运行机制。十年调控,已经指明了出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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