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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3成房款套购11套房产转手抵押 买家:售房者中介都贪心

发表于2013-05-11

3月26日,多名被拖欠售房尾款的卖房人在“我爱我家”等待善后。新京报资料图片

“我爱我家回应多人卖房被设局”追踪

张金凤通过“我爱我家”豪置11套房产,手段颇为“神秘”——购房均登记在他人名下,支付约1/3房款先过户,承诺抵押后付清尾款。但房产过户后,张金凤“神秘”失踪。目前,“我爱我家”已起诉张金凤等人,追讨2285万余元房屋尾款。

新京报讯 记者昨日从朝阳法院获悉,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(下称“我爱我家”)已提起11起诉讼,要求“神秘买家”张金凤及8名“购房人”支付尾款2284.36万元及违约金。目前,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。

此前,张金凤通过“我爱我家”购买11套二手房屋,都是在先过户但未付清房款的情况下“失踪”,后“我爱我家”向9名卖房人垫付房屋尾款2200余万元。

8名“第一被告”

11起案件中,每起案件的被告均为2个人,一人为张金凤,此外还涉及8个人。这8人均为北京人,7人居住在顺义,1人在房山,分别为李海伶、张金侠、王小波、康玉囤、倪春岳等。这8人被列为第一被告,据悉张金凤是实际买受人,买下的房产分别登记在这8人名下。

起诉书中列出这8个人使用的电话号码,多人为一个号码。记者昨日逐一拨打,不是空号就是停机关机。

11套房总价3353万

涉案的11套房屋分别位于朝阳区花家地东路某小区、望京花园、将府家园、嘉润花园和驼房营西里,房屋总价3353.2万元。每套房屋剩余尾款在155.5万元至259万元不等,11套房屋共计剩余尾款2284.36万元。

此外,“我爱我家”还要求张金凤等被告,每套房屋赔偿违约金1000元,共计1.1万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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