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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房贷入监管账户 将震慑二手房交易诈骗

发表于2012-08-08

记者昨日了解到,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草拟的《关于全面开展存量房资金监管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(下简称“征求意见稿”)正在向中介机构等内部征求意见,其中提出,广州计划建立二手房房款资金专用监管账户,强制要求所有二手房买卖资金要全额存入监管账户中,手续办妥才会将房款将由监管账户转入卖家账号。这样一来,购房客将不用担心先付款过不了户、中介挪用购房资金等事件的发生。
二手房款或强制存入监管账户
业界人士表示,今年7月份广州各大中介收到了该征求意见稿,其中提出,广州计划建立二手房房款资金专用监管账户,强制要求所有二手房买卖资金要全额存入账户中。在二手房交易时,一次性付款的,全部款项都要存入指定账户,而分期付款除了首付存入该账户外,以前通过银行直接划给业主的分期款项也将要存入该账户。
该征求意见稿要求,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负责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。商业银行与监管中心签署《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》,并设立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,而二手房出卖方也需在监管合作银行开立具备结算功能的收款账户。
广州早在2008年就推出二手房资金托管账户,但是并未强制执行,而是由买卖双方进行选择使用,二手房款资金托管量并不高。业界人士分析,有时客户的资金往来银行与托管银行并非同一个银行,买家需要把首期款和尾期款归集到托管银行,手续较麻烦。而对于业主而言,由于房管局税费手续前置,业主要求早收楼款的心理更强烈,对“资金托管”较有抵触。
“设立二手房房款资金监管账户,与此前已实施的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相类似,只是资金托管是买卖双方自愿使用,而专用监管账户计划强制推行,操作过程中不会给客户带来额外的手续费。”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昨日表示,广州确实有设立二手房房款资金监管账户的初步设想,但目前仅处于征求中介机构意见阶段。他表示,未来二手房款强制监管将是大方向。
记者了解到,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已在国内不少城市推行,它就像是网络交易中的“支付宝”,买房人的购房款并不立即付给卖房人,而是由相关部门先临时监管,在所有手续办理完成后,房款再打给卖房人。
有业界人士透露,近期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还将与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一起,召集中介和银行开会研究建立二手房房款资金监管账户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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