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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二手房买卖留“后遗症”

发表于2012-08-22

买卖房屋本是一件大事,除了房屋本身的质量要把关以外,还有其他细节问题需要注意。近日吴女士就通过短信向铜陵手机报反映,她买来的二手房留下了让人烦心的后遗症,房屋中的电视线路已被掐断多年,现在想要看电视需要补交一笔冤枉钱,无奈的吴女士向记者寻求帮助。
据吴女士介绍,去年3月她通过中介在金山新村78栋买了一户二手房,由于一直在外出差直到近期才发现家中的电视线路已经被掐断了,使用不起来。于是吴女士打电话咨询某电视台,对方表示她家房子的有线电视从2006年就掐断了,不论吴女士是否是去年买的二手房,现在恢复线路需要补齐2006年至2012年的费用。吴女士说:“要我补齐去年到现在的费用,我认了,可是去年之前房子还不是我的,这样的收费是不是有点不合理?”
记者咨询某电视台关于有线电视收费的问题时,对方表示2006年之前的收费标准是96元/年,2006年之后是132元/年。至于吴女士的情况需要其亲自前往进行咨询。
吴女士说,一直没想过买了房子还会出现这样的问题,当初买房子找的中介由于人员的变动,早已找不到做自己这单业务的业务员了。以前的房主在交易完房子后就没有再联系过,现在更是找不到人了。遇见这样的情况真不知道怎么办好。
记者就吴女士遇到的问题咨询了市住建委市场科的鲍科长,鲍科长首先提醒广大买房者,房屋买卖过程中一定要谨慎行事,合同的拟定和签署最好请相关专家和律师帮助把关。由中介撮合的二手房交易,消费者一定要了解清中介是否具备合格资质。对于合同中无约束关系、约束不清的事宜,或者事后产生了一些意象不到的突发情况,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协商采取补救措施解决纠纷。如果调解不了的,可以通过走司法程序来解决。鲍科长称,中介作为企业法人存在,不会因为其内部人员变动或离开,在出现问题时就不承担其在房屋交易中的法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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