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页|1|
/1页

主题:关于开展限价商品房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表于2013-09-27

临住办函(2013)7号

市区各街道办事处、乡镇、相关单位、限价商品房申报家庭:

根据《临汾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普通商品住房购买(销售)管理办法》(临政办发【2010】16号)及有关规定。市区限价商品房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限价商品房申报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

(一)具有市区城镇居民户口;

(二)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30000元以下或家庭年总收入低于50000元;

(三)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32平米。

二、申报、核准程序

依照《临汾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普通商品住房购买(销售)管理办法》(临政办发【2010】16号)及《临汾市区保

障住房申报核准“三限”规定》(临住保字【2013】2号)有关规定执行。

三、申报、核准时间

与廉租房、经济适用房同期申报。即一是个人申报时间为日常申报(除节假外);二是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调查、审核时间,由各街道办事处、乡镇商有关部门,根据个人申报情况确定。于每季度末集中公示、汇总、上报一次。

四、房源及房价

(一)“漪汾花园”小区C5#楼、C6#楼,总计432套。(河西新区锣鼓大桥西北约400米处)。

(二)平均价暂定为3800元/m2(待竣工验收结算后,以物价部门核定价格为准)。

请各街道办事处、乡镇根据以上要求,做好宣传、申报、核准工作。

特此通知

 临汾市区保障性住房

 申请供应管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

  2013年7月15日

发表于2013-09-29

关于开展限价商品房~^o^~

上一页|1|
/1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