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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我市启动第三届“十大道德楷模”评选活动

发表于2014-02-28

2月26日,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,为充分展示我市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,切实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,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道德实践,推动社会道德水平不断提升,市文明办将开展第三届临汾市“十大道德楷模”评选表彰活动。

第三届临汾市“十大道德楷模”评选表彰活动分“助人为乐模范”见义勇为模范”诚实守信模范”敬业奉献模范”和“孝老爱亲模范”五个类别。每类表彰两名,其余正式候选人授予提名奖。

对参加“十大道德楷模”的候选人的也有要求。参加评选的侯 选人要热爱祖国,热爱社会主义,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;模范遵守公民道德基本规范,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热爱临汾,积极参加全市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活动,具有良好的公德意识、社会责任感和个人道德修养;在日常工作、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、事迹突出、群众公认的临汾人士或在临汾工作的外市籍人士。

各奖项也有具体标准,助人为乐模范要求侯选人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,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,赢得群众高度赞誉;见义勇为模范要求侯选人在关键时刻临危不惧,挺身而出,勇于维护国家、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,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;诚实守信模范要求侯选人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,坚持诚信为本、 操守为重,严格自律、履行承诺,享有很高的信誉;敬业奉献模范要求侯选人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,尽职尽责、默默奉献,恪守职业规范,办事公道、服务优质,在工作领域贡献突出,影响广泛;孝老爱亲模范要求侯选人模范践行家庭美德,孝敬父母,关爱子女,夫妻和睦,家庭和谐,事迹感人,群众颂扬。

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,县级以上(含县级)领导干部不参加本次评选,曾获得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荣誉者(不含市级提名奖)不参加本次评选。

我市第三届“十大道德楷模”评选活动分宣传发动、典型推荐、典型初评、社会投票、典型确定、表彰宣传等六个阶段进行,颁奖典礼拟定于9月20日“公民道德宣传日”期间举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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